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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淄博师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工作要点
2020-03-13 15:27  

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

淄 博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

2020年工作要点

 

总体要求: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、全省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以深化改革为动力,以提升办学层次为抓手,坚持在发展中升本,坚持开放式办学,坚持内涵发展,坚持树标对标夺标,完善治理体系,提升治理能力,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奋力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

一、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,大力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

    1.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按照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,落实落细各项措施,压紧压实责任链条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。统筹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工作,严格执行开学要求,认真开展线上教育教学,针对学校各个群体细化措施,加强人员管控,充分做好开学前准备;严格做好开学后工作,把好开学返校关口,做好校园日常防控,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。(牵头部门: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.强化理论武装。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,指导规范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,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头脑。充分发挥党校、团校等校内培训载体作用,开展专题培训。做好“学习强国”、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等平台的使用,探索建立平台应用奖励机制。(牵头部门:宣传统战处,责任部门单位:思政部、各院系)

    3.提升党建工作质量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巩固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使主题教育制度化。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坚持党委领导核心作用,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。健全院系党组织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,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。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,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双带头人”培育工程全覆盖,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。树立大抓基层党建鲜明导向,实施基层党组织“对标争先”建设计划,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品牌。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。做好“第一书记”驻村帮扶工作。(牵头部门:组织人事处,责任部门单位:机关党总支、各院系)

    4.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。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修订完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,压紧压实责任。加强校内外联动,扎实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。开展第一轮校内意识形态专项巡察。重视融媒体中心建设,完善舆情预防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。(牵头部门:宣传统战处,责任部门单位:保卫处、纪委、监察办、各院系)

    5.抓牢抓实思想政治工作。完善全员育人、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工作体系。创新工作载体和形式,坚持开展有温度、有厚度的思政教育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》。组织实施思政课“提升创优年”,推进思政课质量提升。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》,推动“省示范思政部”建设,落实好学校领导带头听思政课、上思政课、联系思政课教师等制度。确保配齐配足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。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。(牵头部门:宣传统战处,责任部门单位:组织人事处、思政部、各院系)

    6.加强统战群团工作。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,开展丰富多彩的“同心圆”活动。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,完成工会换届选举。打造“青年引领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校园活动”四个共青团品牌工程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,激发基层团干部活力。规范学生社团建设,推动志愿服务拓展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。(牵头部门:宣传统战处,责任部门单位:工会、团委、各院系)

    7.驰而不息正风肃纪。加强纪律、作风建设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用好“第一种形态”,防微杜渐。建立党委巡察工作制度,启动对二级部门单位第一轮巡察工作。充分发挥谈话函询提醒警示作用,强化对重要岗位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。(牵头部门:纪委、监察办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二、推进内涵建设,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

    8.持续提升教学质量。推进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、艺术教育品牌专业(群)建设,加强“非师”专业建设,做好新上专业的论证申请。推动师范类专业认证,修订完善现有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撰写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认证报告。加强教学研究,修订完善教学成果奖励制度,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。启动学分制改革,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。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,抓好训练、考核和竞赛。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和日常督导,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。深化学生评教结果运用,引导教师备好课、上好课。(牵头部门:教务处,责任单位:各院系)

    9.不断提高科研水平。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,发挥其应有作用。落实好学校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,支持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。建立科研评价制度,压实科研工作任务。建立完善科研成果奖励、科研经费管理、科研成果转化等制度,调动教师积极性。发挥好“淄师大讲堂”作用,统筹规划年度总数、频次、专题等。制定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,加强过程管理、督查督导、成果转化等。(牵头部门:科研处,责任部门单位:计划财务处、各院系)

    10.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。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,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《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“十不准”》。重视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,开展岗位技能比武大赛,实施新进教师3年达标考核,完善并实施攻读博士研究生、外出培训进修、双师素质实践、优秀青年教师挂职副校长(副园长)等制度。承办更多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。重视辅导员职业成长,制定并实施《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。修订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分等级聘任办法,完成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分等级聘任。落实淄博市“人才金政37条”,配套制定学校人才引进和内部培养政策,压实院系人才引进责任,力争高层次人才引进取得新突破。(牵头部门: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,责任部门:学生处、科研处、教育科学研究中心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、书画艺术研究中心、各院系)

    11.扎实做好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。牢固树立“以学生为中心”的理念,积极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。重视学生常规教育管理,修订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班级等制度。推进学校、院系共建易班,打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。推进学生资助政策“全覆盖、无遗漏”,确保学生“精准资助”。加强国防教育,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征兵政策宣传。探索建立辅导员进学生公寓相关制度,提升学生公寓管理水平。(牵头部门:学生处,责任部门单位:计划财务处、各院系)

    12.高度重视师生健康。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,办好教工趣味运动会,组织好各种健身活动和比赛;组织教职工健康体检,科学评估教师健康状况。完善学生健康教育措施,将其列入院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。统筹体育教育资源,改革体育课教学模式和课程内容,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求,确保体育教学效果。办好校运会、体育健身活动月等大型活动,提升学生参与度和覆盖面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提升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水平。提高校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防疫保障水平。(牵头部门:工会、教务处,责任部门单位:组织人事处、政策研究室、学生处、团委、校医院、各院系)

    13.加强招生和就业工作。坚持招生计划与办学能力相匹配、与事业发展相适应,统筹谋划近三年招生规划。做好2020年招生计划争取、分专业招生和招生宣传。适度扩大优势专业,深化初中起点三二连读联合办学合作,探索启动高中起点“3+2”对口贯通分段培养。延伸办学触点,立足区域经济社会需求拓展职业教育。推进就业指导和服务,健全就业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。(牵头部门:招生就业处,责任部门单位:教务处、各院系)

    14.扩大国际交流合作。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,规范并推动教学科研人员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合作。进一步整合资源,逐步落实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四个“三分之一”的要求,积极拓展与合作高校在“专升本”、“专升硕”、交换生、语言研修生、短期游学等项目的合作。探索拓展与发达国家大学合作新项目。(牵头部门:招生就业处,责任部门单位:教务处、各院系)

    15.科学谋划事业发展。坚持“在发展中升本”理念,调整学校升本工作领导小组,补齐补强短板和弱项,加强升本政策研究,积极争取将学校升本列入全省高校设置“十四五”规划。优化学校专业布局,加强学科和教学资源库建设,积极争创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。以推进升本和双高计划建设为核心,做好学校中长期发展和“十四五”规划调研和编制工作。(牵头部门:政策研究室,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各院系)

    三、深化综合改革,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

    16.坚持依法治校。增强法治意识,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理念、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。加强对《宪法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,组织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活动,培育浓郁的校园法治文化气息。以学校章程修订为契机,推进规章制度“废改立释”工作,确保制度执行力,实现靠制度管人管事全覆盖和常态化。(牵头责任部门:政策研究室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17.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。强化“事争一流、唯旗是夺”的工作理念,成立学校绩效考核专门机构,借鉴兄弟院校先进经验,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干劲为导向,研究建立学校绩效考核激励机制。按照“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、差绩少得、无绩不得”的原则,在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实施绩效分配,在全校形成“比贡献、比发展”的良好氛围。(牵头部门:政策研究室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18.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。按照批复的学校机构改革方案,启动实施机构和岗位设置管理改革。完善干部岗位管理体系,稳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。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,激励干部担当作为。加强干部培训力度,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度。树立鲜明的干部使用导向,着力提拔重用“狮子型”“老黄牛型”干部,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。实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制度。(牵头部门:组织人事处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19.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。启动实施“信息技术应用年”,全面打造“智慧校园”。依托智慧校园平台、网上办事大厅等,优化各项业务流程,全面提升各部门信息化应用水平。领导带头、全员参与,推进“一次办好”改革。部署新一代聚合支付一卡通系统,推进公共场所智能门禁系统、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建设。(牵头部门:信息网络管理中心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四、大力提升综合保障服务能力,建设文明美丽校园

    20.提升综合协调能力。统筹组织好重大活动、重要工作和内外协调等综合性事务,规范办会程序,提高办文质量,严格落实保密制度。做好督查督办,及时处理来信来访,提升文书档案工作水平。(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1.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。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,努力实现学校管理效益最大化和最优化。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,优化流程,建立台账,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、量化,形成清晰明确的常规工作任务清单,并认真执行、考核和督查。(牵头部门:政策研究室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2.抓实省级文明校园建设。推进大学文化建设,打造学校“一校一品”校园文化品牌,开展“一系一品”校园文化品牌创建活动。重新提炼“一训三风”,诠释新时代淄师精神。持续开展基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,夯实文明校园建设基础。巩固提升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成果,做好省级文明校园复评,挖掘建设好加分项目,严格管控好负面清单。(牵头部门:宣传统战处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3.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。完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,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。加强物业公司监管,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品质。完善后勤服务保障应急响应机制,加强部门联动协同,及时解决突发问题。成立学校环境卫生治理领导小组,坚持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开展。加强食堂管理,完善运营机制,提高食堂管理水平。盘活存量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。完善无形资产利用制度,提升无形资产管理能力。推进培训公寓启动运营。(牵头部门:后勤管理处、国资办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4.完善教学仪器设备和实训设施配置。积极推进实训教学楼建设,确保年内完成主体工程。改造学生运动场地建设。推进标准化考场和教室智慧化改造,建成学校思政课VR实践教学场馆。在智能图书馆基础上,探索现代化智慧图书馆建设。及时完成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任务。(牵头部门:后勤管理处、国资办,责任部门:教务处、信息网络管理中心、思政部、图书馆)

    25.做好财务保障工作。健全财务制度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强化预算制度执行。积极筹措资金,做好债务化解。适应拨款和预算方式改革,制定创收激励政策。重视对资金使用的监管,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统筹调度,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实施跟踪评价。(牵头部门:计划财务处,责任部门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6.保障校园安全稳定。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预案,推进工作落细。全面做好政治安全、消防安全、治安安全、饮食安全、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保障,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。落实安全工作“一岗双责”,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安全排查,防患于未然。推进安全防控信息化,完善学校、院系、班级、宿舍“网格化”管理体系,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。(牵头部门:保卫处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27.持续提升师生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以师生发展为本,坚持民主管理,做好教代会提案办理答复,重点解决师生反映的热点、难点问题。切实保障师生合法权益,落实好教职工待遇和社会保险,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工作,关注关爱特殊教职工群体。(牵头部门:工会、组织人事处(老干处)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五、推进校城深度融合,切实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

    28.加强产教融合。提升对区域内小学、幼儿园教科研引领能力,推动地域文化、书画文化研究融入全市文化名城建设。充分调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科学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设置,提高产教融合度。提升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论证研究能力和申报质量,力争承担更多项目。探索与市教育部门及相关企业合作共建“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教育研究院”。(牵头部门:科研处,责任部门单位:教务处、信息网络管理中心、各院系)

    29.开拓和提升继续教育工作。完善提升内部培训设施和条件,充分发挥省教师教育基地和市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作用,办好各级各类师资培训。积极争创省级幼儿师资培养基地。积极承担和组织社会化培训。加强对外合作,做好函授、自考招生等工作,扩大学历教育规模。(牵头部门:继续教育处,责任部门单位:各部门、各单位)

    30.推进附属学校品牌建设。加强对附属学校管理和支持力度,规范提升办学行为。加强与属地的合作互动,为区域内教育发展注入新活力。对标对表优质校,推进附属学校建成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学校。(责任单位:各附属学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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